逃荒後三歲福寶被團寵了(101-2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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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1章 遺囑
   Moen雖然很有名,但一向行事低調,而且又是走的高端路線,朱思雲並不是喜歡出頭露面的人,所以外界對她的身份並不是很了解,都沒有想到一衣難求的Moen的老板竟是如此年輕的女人,而且有相當一部分人,直到現在,才知道原來她不只是Moen的老板,還是楚氏楚老爺子的長媳,真是活久見啊!這兩個身份,隨便哪一個都夠份量了,卻沒想到這兩個身份居然是同一個人的。
   林雄這點眼色還是有的,他請楚紹元和朱思雲上座,顧林芝本來還想與朱思雲搭搭話,她看上去挺容易接近的,誰料朱思雲只與幾位認識的股東打了招呼,對夏以沫和戰時濂很熟悉的樣子,對楚老爺子是細心照顧的,只是對於她的搭訕,對於別人介紹的 林夫人的身份,完全不在意,仿若沒看見她這個人一般,讓顧林芝很是尷尬,也很不爽,有什麼了不起,不就是一個服裝品牌嗎?還不是靠著楚家?要不然她怎麼可能做得起來?只不過是個普通女人而已!論美貌,還未必及得上自己呢!
   Moen的衣服需要有會員卡才能買,她沒有,辦卡的條件她也不符合,不過那又怎樣?她不穿就是了,反正有的是名牌!想不到在他們 林家的地盤上,這個女人還敢給她臉色看,哼!
   林雄的臉色也不太好看,畢竟顧林芝是他的太太,楚老爺子他不敢挑。
   可是這個朱思雲,也不過是楚家的媳婦罷了,說起來,也不過是平輩,至於這麼端著嗎?
   於是他再次鄭重的對朱思雲介紹:“朱總,我的太太顧林芝對您真是仰戰已久,今日得見,真是幸運。”
   朱思雲看著 林雄的鍥而不舍,淡淡地道:“哦,不好意思,瞧我這記性,來到夏氏就讓我想起了蘭若,我竟不記得你已經娶了別人。”
   林雄面上有些尷尬。
   朱思雲微微一笑:“看我這口無遮攔的,您別介意,不過, 林先生,我有件事一直沒明白。”
   林雄聽到朱思雲解釋,面上一緩:“朱總請說。”
   “我看你那位千金長得挺漂亮的,叫, 林芊芊是吧?”朱思雲有些遲疑地問,目光看向在一邊端莊而坐的 林芊芊。
   林雄愣了一下,繼而一喜,連忙點頭。
   “ 林小姐今年芳齡啊?”朱思雲笑眯眯地看著 林芊芊。
   這一下連顧林芝都反應過來了,連忙插嘴道:“ 芊芊今年二十五歲了。”
   朱思雲看著顧林芝,唇邊的笑容漸冷:“哦?二十五歲了,那只比以沫小兩歲啊?”
   顧林芝點頭笑著說:“是啊是啊!這孩子都二十五歲了,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呢,不像她姐姐,才二十七,孩子都那麼大了。”顧林芝隨時隨時都不會忘記黑夏以沫。
   林雄卻有些色變。
   果然朱思雲看向他,目光冰冷:“ 林總,我記得蘭若去世的時候,以沫都快十歲了,你當年的年底就娶了新婦,怎麼?一樣子不可以有個八歲的女兒?她是你親生的嗎?!”
   一句話,令全場鴉雀無聲。
   戰時濂不由心中為朱思雲喝彩。
   這是一個 林雄一直在淡化的問題,淡化到大家都在忽略這個問題。
   但是今天這種場合,這個問題是個關鍵,而顧林芝和 林芊芊只想著爭過以沫,蓋過以沫,把以沫踩在腳下,卻從沒想到,她們的存在,對於 林雄而言,就是 林雄最大的污點,因為她們站的地方,可是夏氏傳媒,她們,是名不正言不順的。
   如果 林雄承認 林芊芊是他的親生女兒,那麼就是承認他婚內出軌。
   如果 林雄承認 林芊芊是他的親生女兒,那麼憑什麼 林芊芊可以成為夏氏傳媒的執行總裁?
   林雄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。
   知道內情的人,如楚老爺子和戰時濂等人不動聲色。
   而不知道內情的那些股東們,卻開始竊竊私語,議論紛紛了。
   最高興的韓過於是兩家媒體了,這是頭條新聞的價值啊。
   而朱思雲的目光已經變得森冷,再也不看 林雄和顧林芝。
   她最遺憾的事,就是沒有保護好夏以沫,沒有給她一個安穩的生活,而對於 林雄,她忍太久了,這樣的機會,她當然不吝於質問他,讓他出醜,對 林雄,她沒有絲毫忌憚!
   韓同甫看著局面對 林雄不利,連忙圓場:“那個, 林兄啊,你看人都到齊了,是不是可以開始了?”
   林雄感激地看一眼韓同甫,連忙說道:“江律師,您看是不是可以開始了?”
   江律師看向楚紹元:“老爺子?”
   楚紹元頷首,說實話,他也不知道蘭若為什麼請他來做見證,但是,楚家早已言明要站在夏氏這一邊,這點小事,他當然不在話下,包括兒媳對 林雄的質疑,他也聽之任之,甚至贊同, 林雄的小人嘴臉,他早看不慣了。
   江律師站起來,眾人停止了議論都看向他。
   江律師從文件袋中取出一封信,當眾朗讀。
   “本人夏蘭若,鄭重承諾這份遺囑是在我清醒時所立,身體情況證明已經過公證。
   以下內容,全部經過我的深思熟慮。
   我一生只有一個女兒夏以沫。我死的時候她年紀還小,少不更事,無法獨自承擔我們留下來的夏氏傳媒集團。
   我把夏氏的股權分成若干,其中的百分之二十,留給 林雄先生,百分之四十,留給我的女兒夏以沫,夏以沫的百分之四十由 林雄先生代為管理至二十五歲。
   待以沫二十五歲以後,請她自行決定,是繼續由她父親打理,還是收回自行處置。
   而 林雄先生的百分二十,如果公布遺囑之日夏氏傳媒的資產等於或大於今日之資產(資產詳情附後),則另從我的遺產中提取五億贈與 林雄先生,以答謝他多年辛苦,股權他可以繼續持有。
   如果公布遺囑之日夏氏傳媒資產已小於今日,那麼,我收回 林雄手中的百分之二十股權,全部交予夏以沫,夏以沫將是夏氏傳媒最大股東,理所當然成為夏氏傳媒董事長。
   楚紹元先生是我父親生前至交,朱思雲女士是我的知已好友,請你們幫我做見證和評判,我的標准只有一條:他們待我女兒可好?
   如果以沫能力不足,楚叔叔、思雲,請將我留下的十億資金投入夏氏傳媒,同楚氏集團做監管,所產生利益請保證以沫衣食無憂,托管手續律師事務所會代為辦理。”
   江律師停了一停, 林雄的臉色轉入煞白,顧林芝和 林芊芊也好不到哪裡去。
   眾人默然。
   這個叫夏蘭若的女人,真心不簡單。
   江律師接著讀下去:
   “戰時濂先生當年曾舍命救了我女兒夏以沫兩次,我曾盼著他長大了能迎娶我的女兒,可是太遙遠的事,我沒有把握。
   如果兩人各自婚嫁,那麼將從我的遺產中提取十億贈與戰時濂先生,答謝他對我女兒的救命之恩,時濂,阿姨力所不能及,只能以金錢的方式來謝你,請你勿怪並祝你幸福。
   以沫的丈夫,無論是戰時濂還是其他人,是否能與以沫一起共享我的遺產,將由以沫自決定,但請告之朱思雲女士,她有權反對並生效。
   我的婚姻是不幸的。 林雄先生早已出軌別人,並育有孩子。如果在我死後,他們能善待我的女兒,我的以沫如果一直幸福快樂,那麼我將三億元贈與 林雄的現夫人及孩子,感謝她們的善良。
   但是,如果我的女兒沒有被善待,那麼,我收回 林雄的夏氏傳媒股權以及一切資產,包括我的首飾遺物,與我所附清單中一樣都不能少。他的夫人孩子與夏氏無關。
   眾人倒吸一口涼氣,這樣的遺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。
   江律師接著讀下去。
   “以沫,我最愛的女兒,媽媽最對不起的人就是你,對於你父親的人性我並沒有把握,不知道他是否會善待於你,我只能把一切都交給老天了。
   我並沒有把這些錢財的分配一早告之你的父親,是因為怕他對你的好是因為這些錢財,也怕這些錢財會給你帶來災難。
   不識真心,比窮更可怕。
   我並不想留很多的錢給你,如果你幸福,那自然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,如果你不幸福,錢也買不回來半分。
   夏氏傳媒是你外公一生的心血,媽媽無能,只能交到你父親手中了,我知道他別有目的的時候,已經為時已晚。
   如果他愛你,待你至親,你可以授權他把夏氏媒改為 林氏,從此他不必再背負入贅的壓力了,我也不再糾結繼承的問題。他如果待你好,那你們的生活應該是一片幸福祥和的,那就是媽媽和外公最希望見到的。
   可是,如果他做不到,那我想,你這些年的日子過得一定不如意。孩子,那樣的話,媽媽的心會很痛。
   但是,也沒關系,所有的虧欠,老天都會還你的。千萬別灰心!楚爺爺與思雲阿姨至少會保證你的生活無憂。
   媽媽留給你最多的,就是錢了,用這些錢,去做你該做,想做的事吧,記住媽媽愛你!”
   江律師還分別給他戰時濂和楚紹元、朱思雲留了私信。這就不需要當面讀出來了。
   江律師放下遺囑,也覺不可思議。
   他並沒有見過這位夏蘭若女士,卻由衷的佩服她。
   這是怎樣一個心思玲瓏的女人,這是怎麼一個用心良苦的媽媽,這又是怎樣一個傷心欲絕的妻子啊?
   全篇,她沒有一句提過“我的丈夫 林雄”,全部都是“ 林雄先生”,可見她對他已經死心了。
   所有的人都聽得真真切切,也都有著自己的理解和分析。
   目光不由都聚焦在了 林雄一家三口的身上,對!就是 林雄一家三口—— 林雄、顧林芝和他們的女兒 林芊芊。
   他們是外人並不知道 林雄有沒有苛待夏以沫,但是,有一點,卻是有目共睹的—— 林雄和顧林芝從未帶著夏以沫出現在公共場合。
   對 林家了解不深的人,根本不知道他們還有一個女兒,叫夏以沫!
   忽視、藏匿,算不算苛待?
   林雄這次可是虧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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